结构钢、不锈钢及耐热钢锻件质量检验要求
类别热
处
理
状
态
检 验 项 目 和 数 量
材料牌号
表面质量和几何尺寸
硬 度
力学性能
低倍
断口
晶粒度
Ⅰ
预备
100%检验
100%,当能确保质量时,模锻件的几何尺寸允许抽检
每热处理炉抽检10%,但不少于3件
每熔批抽检1件
每熔批抽检1件
每熔批抽1件在本体上检验,其余100%在专用余料上检验
每熔批抽检1件
最终
100%
每熔批抽1件在本体上检验,其余100%在专用余料上检验
Ⅱ
预备
每热处理炉抽检10%,但不少于3件
每熔批抽检1件
每熔批抽检1件
按需要每熔批抽检1件
需化学热处理的零件有需要的其它件,每熔批抽检1件
最终
100%
每验收批抽检1件或在试料上检验
Ⅲ
预备
每热处理炉抽检5%~10%,但不少于3件
不检验
首批生产或改变主导工艺时抽1件检验金属流线和工艺缺陷
不检验
按需要
最终
100%
Ⅳ
预备
每热处理炉抽检5%~10%,但不少于3件
不检验
不检验
不检验
不检验
最终
每热处理炉抽检10%,但不少于3件,若有一件不合格,则100%检验
注:1各类锻件,无论是否有检验断口的要求,当怀疑锻件过热时,应增加断口检验,奥氏体钢锻件不检查断口。
2.如另有检验要求,可在专用技术文件中规定进行检验。
文章关键词: 锻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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