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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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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9 17: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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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z' }! Z4 U. j3 m2 g, D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刺激过敏的人员,不能参加接触沥青的操作。 ; ^- k0 E; g& E3 H9 a! \; V5 s( T! s0 q7 {" f0 M 2、沥青操作人员,不得赤脚或穿短袖衣服进行作业,应将裤脚袖口扎紧,鞋面应扎鞋盖,应戴长袖手套。 7 J& B3 k' D/ I& h 2 i. d- Q" @' X" ]; o! g 3、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着,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 z9 N: ]4 A; v8 e ~ ?, Y% j& Q: y! a 4、锅内沥青着火,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 . G! l( s1 B4 x0 i" ^ 8 c1 O! S5 l/ c$ U9 r 5、灶附近严禁放置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F$ @) ]# J2 n j& J & {" L. i3 t2 z8 B 6、随时注意沥青温度变化。当沥青熬到由白烟转为很浓的红黄烟时,即有着火危险,应立即停火。 q m, N6 r7 ], t, m* Y [ % ~$ g, v* s! }! U$ F 7、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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