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346|回复: 0

丝锥热处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9-12 14: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磨削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会员

×

  在机械加工中,丝锥是最常见的一种切削工具,用来加工内螺纹扣,由切削部分和柄部组成。在切削过程中除受到多种应力作用外还受到强烈摩擦作用。因此,要求丝锥在热处理后具有高的强度、硬度、耐磨性和较小的畸变。根据以上要求,制造丝锥的材料一般选用T12A、T10A碳素工具钢,CrWMn钢、9CrSi和W18Cr4V高速钢、W6Mo5Cr4V2钢等。

9 o# q) w* h9 W' p5 U& t 7 ^0 b6 D0 Z, c% u; x, P5 b/ B

  在丝锥的热处理生产过程中,由于人们经常忽略其中的一些细节,造成丝锥热处理畸变,甚至开裂报废,出现较高的废品率,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为此在生产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9 ~5 c& L# m+ a- f! L: q + e8 {7 t; f5 o! I

  1)制造丝锥的材料在机械加工前要进行质量检查,材料的显微组织应是球化组织,碳化物细小且分布均匀。若材料的显微组织为片状珠光体以及碳化物尺寸过大、不均匀度过高甚至存在网状碳化物,丝锥的塑性降低,淬火畸变开裂倾向增大,且增加刀尖的脆性,容易崩刃,降低丝锥的使用寿命。

3 o2 S( B& Z" U' j8 F4 Q 4 Q$ n$ q+ G1 e+ t3 D

  2)在丝锥淬火前为了减少淬火时畸变开裂倾向,特别是对于精度要求较高的丝锥应消除前期工序中产生的机械加工应力。

/ e% e% o2 t; O: k) {# v7 ~! n0 }9 D9 X- `$ |5 t5 [

  3)丝锥在淬火前,均应进行预热,以降低温差减少热应力,降低丝锥的畸变倾向。特别是对于W18Cr4V高速钢,由于淬火加热温度较高,若把冷态的丝锥放入高达1280℃的高温盐浴炉中直接加热,由于加热速度较快,会造成很大的热应力,增大畸变开裂倾向。所以丝锥在淬火加热前均应进行预热,以减少温差、降低热应力。

0 o/ |, f( R5 G" i* ~% K " c# |9 U3 {4 S" n, s8 S

  4)丝锥热处理时,可以只对其刃部和柄部淬火,而中间过渡部分不淬火。这样可以使过渡部分有韧性,以利于以后校正的进行。淬火加热温度应尽量选择较低的温度,以防晶粒粗大,降低丝锥的强度、塑性和韧性。尤其是小直径丝锥,宁可降低一些硬度,也必须使其保持一定韧性,绝对避免高温淬火。与此同时淬火加热时间也不应过长,否则过高的加热温度和保温时间,也会导致丝锥晶粒粗大、脱碳、过热甚至过烧现象,影响其性能和使用寿命,甚至报废。

9 t; K+ h2 B: T8 Q. f" W( u1 o 1 W5 X z9 q, q7 D* B

  5)淬火后的丝锥应立即回火,防止长时间放置。回火温度要根据丝锥的硬度要求而定,且还需注意以下两点:①根据淬火情况适时调整回火温度;②避开钢的第一类回火脆性区,如CrWMn钢的回火温度为250℃~300℃。回火保温时间应尽可能长一些。碳钢和合金钢丝锥热处理后的硬度以61~63HRC为宜,高速钢以63~66HRC为宜。

" T6 ~( U) Z! E; ] ^! ~5 D0 i: J O

  实践证明“细节决定成败”,如果在丝锥的生产过程中注意以上细节,会大大降低丝锥的热处理缺陷以及畸变和开裂,提高丝锥的合格率和使用寿命,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 ; k- Y2 R1 N9 Q+ s 【MechNet】

# b% K' d6 A7 d1 W0 H/ ~$ W; c0 U0 X * v0 E6 I6 z5 `2 A# I3 g% I/ s" c(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中国磨床技术论坛
论 坛 声 明 郑重声明:本论坛属技术交流,非盈利性论坛。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中国磨削技术论坛”立场无关。 涉及政治言论一律删除,请所有会员注意.论坛资源由会员从网上收集整理所得,版权属于原作者. 论坛所有资源是进行学习和科研测试之用,请在下载后24小时删除, 本站出于学习和科研的目的进行交流和讨论,如有侵犯原作者的版权, 请来信告知,我们将立即做出整改,并给予相应的答复,谢谢合作!

中国磨削网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磨削技术网 ( 苏ICP备12056899号-1 )

GMT+8, 2024-11-16 20:41 , Processed in 0.124437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