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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诊断与索赔过程:河南28岁工人为证明身患职业病请医院开胸验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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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8 08:5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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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6329.jpg 摘自: 央视《新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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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胸验肺,还验出了什么?
两年的维权求医却仍然得不到明确的职业病诊断,为求病情真相,他不惜开胸验肺。惊人之举的背后有着怎么的无奈?开胸验肺验出了什么?职业病患者的权益该如何保障?现行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又存在哪些现实困境?《新闻1+1》为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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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董倩):
欢迎收看《新闻1+1》。
美国作家约瑟夫·海勒写过一个著名的小说《第22条军规》,在这个小说里面如果按照这条军规的话,一个飞行员只有证明自己疯了,才能够免飞,但是必须要自己提供证据,说自己疯了,但是军规还规定,如果你能够提供自己疯了的证据,就说明你还没有疯,你就必须得飞,作家希望用这样的一种黑色幽默的方式揭示出制度的荒谬。但遗憾的是,这种荒谬的制度不仅存在在小说里面,也存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接下来我们就看一个类似的案例。
(播放短片)
解说:
一个28岁的河南工人非要用开胸验肺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患上了职业病,哪怕医生告诉他,根本没有必要,因为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他是尘肺。当这样的新闻刊登在各大媒体上时,引起了舆论和公众的一片震惊。那么,是什么原因让一个人拿着自己的健康甚至生命冒险,用这种悲壮的方式只为求得一个明确的医学诊断呢?
张海超,河南省新密市人。
张海超:
2007年下半年感觉身体不舒服,就是咳嗽,吐痰,有点胸闷。
解说:
面对身体的不适,张海超一直以感冒治疗,但效果不好,10月份,张海超来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拍胸片检查,显示双肺有阴影,但不能确诊病情,意识到病情严重的张海超此后到河南省会的各大医院就诊,医生们都给出了一致的结论,职业病尘肺,并建议到职业病医院进一步诊治。
这样的一个结果让张海超感到震惊,根据张海超的描述,2004年6月到患病前,他曾在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期间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他表示,这三个工种都会接触到粉尘,同时,张海超还回忆起2007年1月,自己曾参加单位在新密市卫生防疫站为职工组织的体检,还拍了胸片,于是今年1月6日,他到新密市防疫站查询,防疫站说,2007年拍胸片时就发现了他的肺有问题,并通知单位让他去复查,但很显然,单位并没有传达。
记者:
当时张海超咱已经检查出来他的肺有问题,已经把体检结果告诉厂里了,是这样吗?
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站长:
对,当时把所有体检结果都告诉厂里了,把体检有问题需要复检的人也告诉厂里面了。
记者:
张海超的体检结果有没有书面通知他或者是公告他?
郑州市振东耐磨材料厂负责人:
没有。
记者:
为什么不公告他呢?
郑州市振东耐磨材料厂负责人:
当时公司体检主要是做传染病和基本状况调查,体检完了就算完事了。
张海超:
单位把及时复查的通知给隐瞒下来了,没告诉我,使我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那时候如果做生理盐水吸肺,那医学上还能治疗,现在(我的状况)医学上也无能为力,这种病就是绝症,比癌症还可怕。
解说: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诊断要由当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另外,必须有用人单位提供的必要详细资料。
苏冬梅(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副主任医师):
他首先要提供他的职业史、既往史,这些职业史和既往史是由他们单位出具,然后还要提供他历年来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单位还要提供他工作场所,就是职业有害因素的评价资料、监测资料。
解说:
因此其他医院的诊断结果在职业病的索赔时,不能作为相关的法律证据。然而振东公司却一直拒绝给张海超提供各种在工作期间的资料,造成张海超很长时间内都无法鉴定,病情一拖再拖。随后,在历经了多次上访甚至和振东公司发生冲突后,由新密市领导和信访局协调,张海超才得以在今年5月份,去郑州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诊治,诊治结果是“无尘肺0+期合并肺结核,建议进行肺结核诊治。”面对这一结果,张海超一家感到无法接受。
张海超:
北京协和、北京首都医科大学朝阳附属医院、北京煤炭总医院,还有北京三院,统一都是说,看完胸片就说你这肯定是尘肺。
解说:
从尘肺到“无尘肺0+期合并肺结核”,这意味着张海超将因此索赔无门,而对于诊断结果,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也是对照胸片,严格按照尘肺诊断标准来判断的。
面对陷入焦灼的局面,张海超决定开胸验肺,弄清自己的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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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超:
把我的胸开开,把肺组织切下来一块,来做病理化验,作出最终的病理诊断(证明是尘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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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幕显示:
在郑大一附院出具的张海超的“出院诊断”中载明:“尘肺合并感染。”医嘱第1条就是:“职业病防治所进一步治疗。”
解说:
今天傍晚,我们电话采访了张海超,了解事情的最新进展。
张海超:
昨天上午,省职防所上上下下都说我这个能做复诊,也就是说拍个片,把我这个再给会诊一下。上午有好多本地的、外地的媒体采访,他对记者也是这么说的。到下午三点多钟还这么说,到四点多钟记者一走,他改口了,他说因为我本上写的医学观察期,观察期是到2010年5月25日,只能等到那个时候。
解说:
为什么医学观察期长达一年,我们查了《申请职业病诊断规定》,上面写着:“接触粉尘作业者,单凭一次胸片结果,不能做出职业病诊断,须提交两张时间相隔六个月、质量合格的高仟伏全胸片。”
主持人:
王教授,刚才短片里面也介绍了,张海超这个人,他在北京的协和医院,还有北医三院这种权威的医疗机构,都已经做出了检查,检查结果出示他就是尘肺病,但为什么这么权威的检查结果还不能足以证明他是职业病,还非要回到郑州市的职业病防治所去证明,这是为什么?
王锡锌(特邀观察员):
主要是疾病和职业病这两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职业病的诊断根据我们《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卫生部2002年出台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职业病只能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来诊断,而且当事人去诊断的时候,必须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当然他也可以在居住地。当然很多时候他只能选择到用人单位所在地。这种规定一方面考虑了职业病诊断的一些特殊要素,也就是疾病和职业之间可能要有某种因果联系,但是这样一种安排也有可能导致一种很坏的情形,那就是当事人其实没有选择,只能到某一个指定的医疗机构去检测,而且这样的机构如果和用人单位在同一个地域,还极有可能发生某种利益上的勾连。
主持人:
按您法律上的要求,只能到职业病的检测机构去检查,人去了不就完了吗?去检查一下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吗?为什么张海超经历过这么多的曲折,还证明不出来?
王锡锌:
张海超的曲折最主要的是,到职业病防治机构去检查,仅仅是找到一个检查的地方、一个机构,但如果你找到这个机构之后,要去申请诊断,我们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当事人申请诊断,必须要提供一系列的资料,其实我们短片里面刚才介绍了。
主持人:
换句话说,法律要求你到那去看,到底是不是这些病,但是这个门槛却不是那么好进,你要带一系列的证件,你给我们说说需要带什么材料,才能进这个门槛。
王锡锌:
申请人有的时候独自很难去跨越,因为他要带的资料里面包括职业史。
主持人:
这个好提供。
王锡锌:
职业史、既往史其实好提供,但是还是由用人单位来控制,所谓职业史包括劳动关系、劳动合同。
主持人:
就是我在你这儿工作得上的这个病,得由你来提供。
王锡锌:
我干这个职业所有这些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
主持人:
那肯定不愿意提供。
王锡锌:
对,很多时候用人单位会面临一种困境,他要完全从良心的角度,某种意义上如果提供的话,很有可能自证其罪,证明我自己的确有过错,有问题,他要承担责任的。第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第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第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等这些资料绝大部分都是由用人单位来控制的。
主持人:
张海超得了职业病,他不能够把这些需要带的资料全都带齐,哪怕缺一个,这个门是不是还是不能进?
王锡锌:
卫生部原来的《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生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受理,同时也要求,你必须带的这些材料如果欠缺的话,实际上你的门槛还是跨不过去的。
主持人:
就是我缺一我就进不去这个门槛。
王锡锌:
除非有特殊的情况,比如后来经过协调以后,郑州职业病防治诊断所还是要给他检测,但是那个时候已经是法律的例外情况了。
主持人:
刚才我们说的是对于已经得上职业病的人,就是我要去验证、确认有没有得这个病,我要进防治机构,要去验证,这是这个当事人。但对于企业来说,既然法律要求企业给他提供,如果企业不提供这些东西,法律对这个企业有没有什么制裁的办法?
张海超:
把我的胸开开,把肺组织切下来一块,来做病理化验,作出最终的病理诊断(证明是尘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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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幕显示:
在郑大一附院出具的张海超的“出院诊断”中载明:“尘肺合并感染。”医嘱第1条就是:“职业病防治所进一步治疗。”
解说:
今天傍晚,我们电话采访了张海超,了解事情的最新进展。
张海超:
昨天上午,省职防所上上下下都说我这个能做复诊,也就是说拍个片,把我这个再给会诊一下。上午有好多本地的、外地的媒体采访,他对记者也是这么说的。到下午三点多钟还这么说,到四点多钟记者一走,他改口了,他说因为我本上写的医学观察期,观察期是到2010年5月25日,只能等到那个时候。
解说:
为什么医学观察期长达一年,我们查了《申请职业病诊断规定》,上面写着:“接触粉尘作业者,单凭一次胸片结果,不能做出职业病诊断,须提交两张时间相隔六个月、质量合格的高仟伏全胸片。”
主持人:
王教授,刚才短片里面也介绍了,张海超这个人,他在北京的协和医院,还有北医三院这种权威的医疗机构,都已经做出了检查,检查结果出示他就是尘肺病,但为什么这么权威的检查结果还不能足以证明他是职业病,还非要回到郑州市的职业病防治所去证明,这是为什么?
王锡锌(特邀观察员):
主要是疾病和职业病这两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职业病的诊断根据我们《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卫生部2002年出台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职业病只能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来诊断,而且当事人去诊断的时候,必须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当然他也可以在居住地。当然很多时候他只能选择到用人单位所在地。这种规定一方面考虑了职业病诊断的一些特殊要素,也就是疾病和职业之间可能要有某种因果联系,但是这样一种安排也有可能导致一种很坏的情形,那就是当事人其实没有选择,只能到某一个指定的医疗机构去检测,而且这样的机构如果和用人单位在同一个地域,还极有可能发生某种利益上的勾连。
主持人:
按您法律上的要求,只能到职业病的检测机构去检查,人去了不就完了吗?去检查一下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吗?为什么张海超经历过这么多的曲折,还证明不出来?
王锡锌:
张海超的曲折最主要的是,到职业病防治机构去检查,仅仅是找到一个检查的地方、一个机构,但如果你找到这个机构之后,要去申请诊断,我们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当事人申请诊断,必须要提供一系列的资料,其实我们短片里面刚才介绍了。
主持人:
换句话说,法律要求你到那去看,到底是不是这些病,但是这个门槛却不是那么好进,你要带一系列的证件,你给我们说说需要带什么材料,才能进这个门槛。
王锡锌:
申请人有的时候独自很难去跨越,因为他要带的资料里面包括职业史。
主持人:
这个好提供。
王锡锌:
职业史、既往史其实好提供,但是还是由用人单位来控制,所谓职业史包括劳动关系、劳动合同。
主持人:
就是我在你这儿工作得上的这个病,得由你来提供。
王锡锌:
我干这个职业所有这些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
主持人:
那肯定不愿意提供。
王锡锌:
对,很多时候用人单位会面临一种困境,他要完全从良心的角度,某种意义上如果提供的话,很有可能自证其罪,证明我自己的确有过错,有问题,他要承担责任的。第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第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第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等这些资料绝大部分都是由用人单位来控制的。
主持人:
张海超得了职业病,他不能够把这些需要带的资料全都带齐,哪怕缺一个,这个门是不是还是不能进?
王锡锌:
卫生部原来的《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生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受理,同时也要求,你必须带的这些材料如果欠缺的话,实际上你的门槛还是跨不过去的。
主持人:
就是我缺一我就进不去这个门槛。
王锡锌:
除非有特殊的情况,比如后来经过协调以后,郑州职业病防治诊断所还是要给他检测,但是那个时候已经是法律的例外情况了。
主持人:
刚才我们说的是对于已经得上职业病的人,就是我要去验证、确认有没有得这个病,我要进防治机构,要去验证,这是这个当事人。但对于企业来说,既然法律要求企业给他提供,如果企业不提供这些东西,法律对这个企业有没有什么制裁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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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锡锌:
其实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在职业病的医学观察期,也就是疑似职业病的观察期,诊治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很显然,从这个短片看到,企业用人单位没有尽到这样的责任,这里其实还暴露出一个问题,有时候这样一个诊疗过程太长,本身就是耗尽人的心血,有时候甚至生命。我今天看到大河网上有一个报道,同样是振东,有一个二期的尘肺病病人,在整个所谓治疗、理赔的过程中,他已经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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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等死了。
王锡锌:
对。
主持人:
今天我们演播室关注的是一位河南青年用开肺验证自己有职业病的方式,来说明得了职业病的人要维权的路是多么难走,我们的节目稍候继续。
主持人:
张海超开胸验肺的做法非常极端,但是像张海超这样得上了职业病以后,他们的维权道路之难却很普遍,我们不妨通过一个短片来了解一下。
(播放短片)
解说:
“我这是一个人在战斗。”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沉重经历暴露出职业病患者维权的艰难处境。事实上,这个例子仅仅是揭开了我国职业病患者现状的冰山一角。2008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显示,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目前我国约有2亿劳动者受到各种职业病危害,其中农民工职业病问题尤其突出。
陈竺(卫生部部长):
农民工由于劳动关系不固定,流动性大,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十分复杂,其健康影响难以准确估计。
解说:
而与此同时,是上千万家用人单位存在着危险因素,这些单位多是煤炭、有色金属、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粉尘、石棉、有机溶剂等危害。那么,近年来职业病发病率为什么一直居高不下,背后究竟又存在着哪些问题?据了解,一方面一些政府部门为了吸引投资,降低门槛,使一些企业还没有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和审查,就开工投产,留下了隐患。另一方面,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本身卫生管理不到位,导致劳动者接触大量有毒有害物质。以北京为例,据2004年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显示,北京市有37227个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绝大多数存在职业病危害。但是截至2005年6月底,全市仅有三千多家单位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申报,连十分之一都不到,这也意味着绝大部分企业都没有依法纳入安监部门的监管范围。
申子仲(《东方今报》记者):
也有业内人士告诉我,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的职业病防治种类在慢慢地增多,但是同时一些基层的监督机构其实是在慢慢萎缩,存在这样一个问题。
解说:
此外,关于职业病危害和赔偿的具体内容,很多劳动者并不清楚,例如,张海超一开始就不知道有职业病这一说法,直到北京的医生告诉他。
张海超:
诊断为职业病以前,我还没有……
记者:
没想到是吗?
张海超:
没想到,我根本就没往这方面想,原来我根本就不知道职防所是干吗的,不知道是弄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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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
事实上,如果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中心鉴定结果不满意,还有职业病鉴定委员会可以进行复议,然而张海超在走这第二条路时发现了新问题。
张海超:
职业病鉴定委员会业务室一个工作人员,当时他说了一句话,我没敢在那里住。当时他就说,因为郑州市职业病防治中心跟郑州市职业病鉴定委员会是一个门两个牌子,名义上是两个机构,但是是在一个地方办公。
解说:
一方面是职业病鉴定委员会的不信任,另一方面,张海超说,鉴定委员会六七千的鉴定费他无法接受。于是张海超当晚去了郑大医附院,选择开胸验肺。
就在今天,卫生部在网站上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的通知,通知提出将职业病防治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我们也由衷地希望,这份文件能在未来有力地推动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
主持人:
执著的一个小伙子,就像你刚才说的,按照法律的规定,他是进不去职防所的门的,但是就是因为他的执著,在相关部门帮助他进了这个门。但是进了这个门有了这段经历之后,他就说出了这样一句话,“我这是一个人在战斗”,听完这句话心里更难受,因为感觉,应该是人类和疾病在战斗,但是现在变成了一个张海超这个小伙子一个人在战斗,他的战斗目标又是谁的,谁是他的敌人?
王锡锌:
他的敌人本来应当是在这场战斗中他的盟友,比如说企业,我们讲在很多时候企业应该是保护劳动者的,政府应该是提供各种各样的监管制度和救治制度来保护劳动者的,还有我们的社会,比如一些组织,特别是工会组织,由于制度不完善,这些本来的盟友在很多时候反而是阻碍了张海超一个人去维权,与疾病做抗争的路程。
主持人:
好多评论里面都说,这是一个用肉眼都可以看出来的病,但是这个小伙子用了一种非常极端的方式,要用戕害自己的方式来验证它,你觉得从这个个案说明了一个什么样的问题?
王锡锌:
人和制度之间总是会互动的,当这两者之间互动,如果说能以一种有效沟通的方式进行互动的时候,那个体就会去信任制度,通过制度来保护他,我们看到张海超这个个案,其实很像以前我们在这个演播室始终讨论过的一些极端化的个案,比如也是我和你一起讨论的广东海珠桥的跳桥事件,还有一次是我们看到一个69岁的农民用抢劫的方式入狱,养老的问题。其实在这里我们看到,是一个人和制度双输的策略。我觉得我们必须要从张海超这样一个极端化的个案中,去反思我们的个体和制度之间如何进行更有效的沟通和互动。
主持人:
职业病的防治,其中刚才我们关注到的是治,更重要的是把防突出来,其实有了防,各个企业作为一个主体,在日常的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有了这个房子,治不就变成了一个次要问题了吗?
王锡锌:
对,我完全赞同你的说法,其实在这里我们看到张海超的个案完全在治的环节,治困难,防其实更困难了,因为防这一块主要首先是企业,企业富有各种各样的保护职工的义务,因此要防止职业病的发生,预防它的发生,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我们企业有很多的义务,比如要对有些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进行申报,向卫生部门申报,但是很多时候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管,我干吗要去申报,因为申报了以后马上就要有设备,有各种防护措施,有各种各样的培训,甚至还要有定期的检查。这时候如果防没有做好,治的压力就会很大。所以短片中刚才说了,2亿劳动者面临职业病的危害,我觉得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去关注的一群人。
主持人:
现在企业可能谋求利润目前来说是他最要追求的目标,要保护自己员工的人身安全,对于企业有什么内生的动力要这么做呢?很多人会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干吗给自己找事呢?
王锡锌:
我觉得这里面两个动力,一个是我们的企业必须要去关注,他的盈利和对职工正当利益的保护之间必须同时兼顾,如果没有这么做,不仅仅是违背了良心,也是违背了今天我们所讲的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第二,当然我们不能够完全靠企业去自律,法律上的监管,我们在《职业病防治法》当中规定,如何保证政府有效的监管到位,去迫使他去履行,这是一个关键。
主持人:
工会在里面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王锡锌:
按照我们工会法的规定,职工是我们职工利益的一个代表者,也是维护职工权益的一个组织,工会本来应该在职工权益的保障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看到,张海超这个个案中我们也注意到一个很重要的事实,全国总工会在这个事件发生以后也派人去进行了调查,但是我们以后希望,工会不仅仅是在事后关注和介入这件事,应当在职工维权的整个过程中能够为他们提供切实的支持。
主持人:
张海超是一种极端的方式为自己维权,怎么能够用一种平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王锡锌: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都在讲这个,通过一些制度设置的渠道,比如在张海超的个案中,他如果对郑州的职防所所出具的诊断不服,本来制度上也有所谓的鉴定,首先第一次的鉴定到市一级的卫生行政部门,就是郑州市卫生局,但是刚才张海超也说了,郑州市卫生局的鉴定委员会和职防所就是所谓的两个机构一套牌子,在这种情况下鉴定可能对他来说就没有公信力了。
发表于 2009-7-18 08: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决定今年   过后不在摇磨床了!!想想怕了啊!!!!!!!!!!!!!!!
 楼主| 发表于 2009-7-18 09:2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磨床与文章中的差的太远。. [4 C  m" D7 W. C5 K% C
做什么只要自己平时多加注意。还是可以避免许多的!
发表于 2009-7-18 10:0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阳阳 于 2009-7-18 10:08 编辑 ; ?/ b- s6 v" q( [  V

) c4 r* v' K2 X4 t! j. y什么差很远!!!人家是飞尘,我门这不叫飞尘,是刚来的    洗都洗不了!!这么热的天我还带两个口罩,下班鼻孔还是黑的...........劝大家不要做这个行业,引起国家的重视最好!看人家国外的机器全封闭的一点也闻不到   !!收入与危害不成正比!!!!他MA的不做了.....
发表于 2009-7-18 12: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诚可贵…5 C& @$ m5 r5 u! H1 I" n, Y
技术价更高…
+ U# ?7 I9 i2 O: R4 S; H要为健康论…
7 R) U- n& }* i. o5 ^6 w; i! ?; a两者即可抛…/ X5 K2 B; d0 E' Y/ B
祝磨界的兄弟姐妹,时刻爱惜自己…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张国耀 + 2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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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8 18: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自己的生命还是多加注意!!!!!哪怕是天气再热也要做好防护
发表于 2009-7-18 21: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麻烦大了,我最讨厌戴口罩了。以后要改
发表于 2009-7-18 21: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哀~~
6 |" k' E. \4 G. ?无奈中度过余生~~
发表于 2009-7-18 22:5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办啊  
- p% y9 }1 C0 l0 I9 K& b
发表于 2009-7-19 00:26: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总要有人来做的。
7 I  p8 o2 Q5 H* B0 }我们全公司都做了个体检,就偏偏没有给我们做磨床的体检,说是另行通知,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让人费解呀
发表于 2009-7-19 01: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汗~`   当初我为什么要选择摇磨床呢?
 楼主| 发表于 2009-7-22 11: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民工为维权开胸验肺续:政府发一万元救助金0 J2 A5 e' g  ~8 t9 x+ g- \' L
大河报 记者施书芳记者昨日获悉,来自新密市刘寨镇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一事已引起各方重视,考虑到张海超家庭经济困难,其家所在的新密市刘寨镇政府分两次向张海超发放了1万多元救助金。
( _. d# H9 `+ D6 |0 H4 Z今年28岁的张海超在新密一耐火厂打工,后在郑州一企业工作,从2007年8月开始,他感觉身体不适,还有咳嗽、胸闷症状,一直以感冒治疗。为了弄清病情,他多次到郑州、北京等地医院看病,多家医院确诊其所患的是一种职业病——“尘肺”,这些医院建议其到职业病医院进一步诊治。但具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将其所患的病鉴定为肺结核,无奈之下,张海超只能“开胸验肺”,结果表明,他确实患上了尘肺,而不是肺结核。今年7月1日,张海超因为支付不了医疗费不得不出院。* g3 b$ O" F. h& v+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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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新密市总工会负责人张龙宝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得知张海超的遭遇后,他们立即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并多次前往张海超的家中去看望慰问,并积极配合新密市委、市政府调查协调此事,鼓励张海超到法定的职业病鉴定机构重做鉴定,新密市工会将根据鉴定结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做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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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刘寨镇政府一负责人昨日下午向本报记者介绍说,张海超所在的村归刘寨镇管辖,其“开胸验肺”一事发生后,镇政府多次前往其家中了解情况,看望慰问,并配合新密市委、市政府协调此事的最终解决,考虑到张海超家中困难,刘寨镇分两次向其发放了救助金,第一次300元,第二次1万元。; Z0 C% W0 ^"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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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7时许,记者联系上了张海超,他说,他现在仍然在村卫生所输液治疗,尽管条件远没有大医院好,但因家中经济困难,在村卫生所治疗,经济上尚能承受。在谈到下一步的打算时,张海超表示,他之所以要“开胸验肺”,就是要讨个说法,讨这个说法不但是为自己,更是为了与他有相同经历的劳动者。
发表于 2009-7-22 13: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啊.........
 楼主| 发表于 2009-7-28 09: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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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9 P5 ?  x, n1 v( F+ d7 q3 q7月25日,张海超手持光片,证明其患有尘肺病。# a0 p( Z3 y  P. ^3 Y4 `! }; E7 Y

7 Q  |" y- I- Y+ _9 @新华网郑州7月27日电(记者单纯刚)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开胸验肺”事件有了最新进展,郑州市“张海超事件”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27日告诉新华社记者:经职业病防治专家就张海超职业史、现有能够收集到的影像学资料和追踪到的多家医疗机构诊疗内容进行了缜密科学的诊断复诊,诊断为“尘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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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5 |* x7 f8 d0 V+ J# b% H今年28岁的张海超,从事破碎、开压力机等工种工作3年多后,他感觉身体不适,还有咳嗽、胸闷症状,一直以感冒治疗,后来经医院检查告知他得了“尘肺”,他就怀疑是在工厂得了“尘肺病”。从2007年8月开始,为了弄清病情,他长年奔波于郑州、北京多家医院反复求证,而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专业诊断结果,引起他的强烈质疑。在多方求助无门后,被逼无奈的张海超不顾医生劝阻,执著地要求“开胸验肺”。 / b& a2 D& E, b+ f8 e.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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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日,张海超因为支付不了医疗费不得不出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具的出院记录上写着“尘肺合并感染”的诊断。   Z$ w- n2 D1 ?* R1 b0 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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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超事件”引起河南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市要求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做好善后工作,并组织联合调查组,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新密市委主要领导于5月8日、7月8日两次接待张海超,要求相关部门抓紧治疗救助。郑州市卫生局责成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组织人员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河南省职业病防治所等单位收集张海超诊断、检查、治疗及病理学等能够收集到的新的相关资料,并详细了解张海超职业史,邀请河南省职业卫生专家进行全面系统地讨论、分析、会诊,经咨询卫生部专家后,26日对张海超做出尘肺病诊断。诊断当日送达张海超本人,其签收了诊断证明,同意诊断结论。善后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 N5 k* V4 C& w$ d5 q& {

# s# n5 L* C# y9 ^" }5 {2 _郑州市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妥善处理,举一反三。同时,要求市监察局对涉及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展开全面调查。首先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组织人员对张海超及其工友以及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并进行健康体检,建立诊疗救治绿色通道。郑州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职业卫生监督专项检查,争取在8月底前,完成对粉尘、有毒化学品等行业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 ) K2 q# B+ b8 J1 H/ z-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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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还将建立职业病防治的长效机制。加强卫生、安监、劳动保障、工会、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联系、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性卫生审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申报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互相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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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要求,郑州市要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把加强辖区内职业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规划,统筹布局,采取帮扶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申请职业病诊断资质、健康检查资质,加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为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 d1 o2 O! w$ @/ [( @2 m  W

1 Q) G' d8 I  d" o( B' E& p与此同时,郑州市还将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让社会和群众关心、支持和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努力形成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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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 X  t& E. F  Q5 ^7 _4 x$ j* c资料图:尘肺病患者的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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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尘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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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0 i( \% T8 K1 \* l尘肺病的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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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k* ]0 K) c4 C: R- ^5 H尘肺病人由于长期接触生产性尘,使呼吸系统的防御机能受到损害,病人抵抗力明显降低,常发生多种不同的并发症。 1、呼吸系统感染 主要是肺内感染,这是尘肺病人常见的并发症。 2、自发性气胸 较少见。为肺组织和脏层胸膜破裂,空气进入胸膜形成气胸,分闭合性气胸、张力性气胸、交通性气胸三种。 3、肺结核 粉尘作业工人,特别是矽尘作业工人,比一般人群易患肺结核。 4、肺癌及胸膜间皮瘤 主要见于石棉作业工人及石棉肺患者。5、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见于部分晚期病人,这是因为慢性支气管炎使气道狭窄,通气阻力增加,产生阻塞性肺气种,肺动脉压升高,而致慢性肺心病。 6、呼吸衰竭 上呼吸道及肺部感染、气胸等诱因是导致发生失代偿性呼吸衰竭的主要原因,滥用镇静及安眠类药物也是导致尘肺人呼吸哀竭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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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i1 ~5 z1 J: \- z8 @哪些行业及工种易患尘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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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山开采:各种金属矿山的开采,煤矿的掘进和采煤以及其它金属矿山的开采,是产生尘肺的主要作业环境,主要作业工种是凿岩、爆破、支柱、运输; 2、金属冶炼中矿石的粉碎、筛分和运输; 3、机构制造业中铸造的配砂、造型,铸件的清砂、喷砂以及电焊作业; 4、建筑材料行业,如耐火材料、玻璃、水泥、石料生产中的开采、破碎、碾磨、筛选、拌料等;石棉的开采、运输和纺织; 5、公路、铁路、水利建设中的开凿隧道、爆破等。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09: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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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5 o5 z3 |" H0 z0 m/ G2 X工作过的单位, d: h& P$ D  b# s# v, i3 m) e: L
新华网郑州7月27日专电(记者 单纯刚)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开胸验肺”事件有了最新进展,郑州市“张海超事件”协调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27日告诉新华社记者:经职业病防治专家就张海超职业史、现有能够收集到的影像学资料和追踪到的多家医疗机构诊疗内容进行了缜密科学的诊断复诊,诊断为“尘肺病”。
+ C0 s  y' u2 x# |今年28岁的张海超,从事破碎、开压力机等工种工作3年多后,他感觉身体不适,还有咳嗽、胸闷症状,一直以感冒治疗,后来经医院检查告知他得了“尘肺”,他就怀疑是在工厂得了“尘肺病”。从2007年8月开始,为了弄清病情,他长年奔波于郑州、北京多家医院反复求证,而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专业诊断结果,引起他的强烈质疑。在多方求助无门后,被逼无奈的张海超不顾医生劝阻,执著地要求“开胸验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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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H2 S2 ~( l4 M! z9 N5 _2009年7月1日,张海超因为支付不了医疗费不得不出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开具的出院记录上写着“尘肺合并感染”的诊断。
  e8 o/ P& v1 q; L% R4 ]5 r0 O7 r7 e! P6 i; t3 r. u
“张海超事件”引起河南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市要求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做好善后工作,并组织联合调查组,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新密市委主要领导于5月8日、7月8日两次接待张海超,要求相关部门抓紧治疗救助。郑州市卫生局责成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组织人员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胸科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河南省职业病防治所等单位收集张海超诊断、检查、治疗及病理学等能够收集到的新的相关资料,并详细了解张海超职业史,邀请河南省职业卫生专家进行全面系统地讨论、分析、会诊,经咨询卫生部专家后,26日对张海超做出尘肺病诊断。诊断当日送达张海超本人,其签收了诊断证明,同意诊断结论。善后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 h) f' z* g5 a7 F; p2 ~

) O& d4 y7 `5 |% a2 u郑州市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妥善处理,举一反三。同时,要求市监察局对涉及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展开全面调查。首先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组织人员对张海超及其工友以及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并进行健康体检,建立诊疗救治绿色通道。郑州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职业卫生监督专项检查,争取在8月底前,完成对粉尘、有毒化学品等行业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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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 y; ~. l# U+ k& c) Q. J4 v郑州市还将建立职业病防治的长效机制。加强卫生、安监、劳动保障、工会、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联系、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性卫生审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申报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互相进行通报。$ f: e7 [6 `( \8 C$ C% L.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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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要求,郑州市要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把加强辖区内职业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规划,统筹布局,采取帮扶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申请职业病诊断资质、健康检查资质,加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为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7 q4 s% F4 g"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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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郑州市还将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和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让社会和群众关心、支持和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努力形成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09: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尘肺病相关的一些知识(以助我们更加爱护我们自己的身体)
; t7 R' d. c) Y尘肺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灰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疤痕)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U6 ]* R% c/ N4 }; ?

9 g& O$ R1 V4 [6 J, P尘肺按其吸入粉尘的种类不同,可分为无机尘肺和有机尘肺。在生产劳动中吸入无机粉尘所致的尘肺,称为无机尘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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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大部分为无机尘肺。吸入有机粉尘所致的尘肺称为有机尘肺,如棉尘肺、农民肺等。 % m; N: C6 i) N- U( B, W( [8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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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定十二种尘肺有:矽肺、煤工尘肺、电墨尘肺、碳墨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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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w6 d5 D( B8 q3 P5 X1 a尘肺病的临床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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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U: [2 f! R尘肺病无特异的临床表现,其临床表现多与合并症有关。 + Q: \3 w4 u" |

- I: Q$ p( }$ }4 N  I9 C/ S; m) B1、咳嗽 早期尘肺病人咳嗽多不明显,但随着病程的迸展,病人多合并慢性支气管炎,晚期病人多合并肺部感染,均可使咳嗽明显加重。咳嗽与季节、气候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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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咳痰 咳痰主要是呼吸系统对粉尘的不断清除所引起的。一般咳痰量不多,多为灰色稀薄痰。如合并肺内感染及慢性支气管炎,痰量则明显增多,痰呈黄色粘稠状或块状。常不易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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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胸痛 尘肺病人常常感觉胸痛,胸痛和尘肺临床表现多无相关或平行关系。部位不一,且常有变化,多为局限性。一般为隐痛,也可胀痛、针刺样痛等。 , j2 {: O# K' f: g8 P0 e! l/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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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呼吸困难 随肺组织纤维化程度的加重,有效呼吸面积减少,通气/血流比例失调,呼吸困难也逐渐加重。合并症的发生可明显加重呼吸困难的程度和发展速度。 9 P7 i9 |8 O' o) i: y8 L5 g7 {

7 N6 H. Q$ H* j5、咯血 较为少见,可由于呼吸道长期慢性炎症引起粘膜血管损伤,痰申带少量血丝;也可能由于大块纤维化病灶的溶解破裂损及血管而使血量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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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O  {3 Z6 o& g; u; r: ~7 M6、其它 除上述呼吸系统症状外,可有程度不同的全身症状,常见有消化功能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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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的预防 . h5 W+ o( t5 D' `4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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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艺改革、革新生产设备:是消除粉尘危害的主要途径。 2、湿式作业:采用湿式碾磨石英、耐火材料,矿山湿式凿岩、井下运输喷雾洒水。 3、密闭、抽风、除尘:对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场所,应采用密闭抽风除尘办法,防止粉尘飞扬。 4、接尘工人健康检查:包括就业前和定期健康检查,脱离粉尘作业时还应做脱尘作业检查。 5、个人防妒:佩戴防尘护具,如防尘安全帽、送风头盔、送风口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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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的并发症 4 n$ h! T- n5 ^% m, [' p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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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人由于长期接触生产性尘,使呼吸系统的防御机能受到损害,病人抵抗力明显降低,常发生多种不同的并发症。 1、呼吸系统感染 主要是肺内感染,这是尘肺病人常见的并发症。 2、自发性气胸 较少见。为肺组织和脏层胸膜破裂,空气进入胸膜形成气胸,分闭合性气胸、张力性气胸、交通性气胸三种。 3、肺结核 粉尘作业工人,特别是矽尘作业工人,比一般人群易患肺结核。 4、肺癌及胸膜间皮瘤 主要见于石棉作业工人及石棉肺患者。5、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见于部分晚期病人,这是因为慢性支气管炎使气道狭窄,通气阻力增加,产生阻塞性肺气种,肺动脉压升高,而致慢性肺心病。 6、呼吸衰竭 上呼吸道及肺部感染、气胸等诱因是导致发生失代偿性呼吸衰竭的主要原因,滥用镇静及安眠类药物也是导致尘肺人呼吸哀竭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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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业及工种易患尘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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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R" b, ]2 |! Y; K$ ~! w0 {  C1、矿山开采:各种金属矿山的开采,煤矿的掘进和采煤以及其它金属矿山的开采,是产生尘肺的主要作业环境,主要作业工种是凿岩、爆破、支柱、运输; 2、金属冶炼中矿石的粉碎、筛分和运输; 3、机构制造业中铸造的配砂、造型,铸件的清砂、喷砂以及电焊作业; 4、建筑材料行业,如耐火材料、玻璃、水泥、石料生产中的开采、破碎、碾磨、筛选、拌料等;石棉的开采、运输和纺织; 5、公路、铁路、水利建设中的开凿隧道、爆破等。 3 j% L/ j' x; W'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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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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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人应及时调离粉尘作业,并根据病情需要进行综合治疗,积极预防和治疗肺结核及其它并发症,以期减轻症状、延缓病情进展、提高病人寿命、提高病人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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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China Coal Miner Pneumoconiosis Treatment Foundation 简称CMPF),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管,是由已故老部长高扬文同志倡议,在两届政府总理的亲切关怀和民政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卫生部的大力支持下,于2003年10月31日经民政部批准正式登记注册的。这是党和国家关爱煤矿工人健康,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注弱势群体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力举措;是煤矿尘肺病矿工的福音。 * o4 w$ s: G7 N' Z" K

3 J: L: l* m4 H1 L" b尘肺病是危害我国工人健康的最严重的职业病。目前权威机构报告国内尘肺病累积病例及可疑尘肺(0+)病例近百万,尤以煤炭系统为重, 每年尘肺病给国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80亿元,同时在国内外还造成不良的政治影响。面对众多的现有患者,企业特别是历史包袱较重的煤炭行业,在面临企业下放、结构调整的困难情况下,难以对大量患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疗,而社会上更是散布着许多已与用人单位脱离的尘肺患者,成为急需救助的弱势群体,这些都已演变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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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是一个没有医疗终结的致残性职业病。尘肺患者胸闷、胸痛、咳嗽、咳痰、劳力性呼吸困难、易感冒,呼吸功能下降,严重影响生活质量,而且每隔数年病情还要升级,合并感染,最后肺心病、呼吸衰竭而死亡,目前对此尚无特效药物治疗。大容量肺灌洗治疗尘肺病是近20年来发展起来的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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